浙大口腔拔牙常识

浙大口腔拔牙常识

浙大口腔宣传中心给大家的六个拔牙温馨小贴士

1. 不空腹拔牙。

2. 拔智齿多需提供3个月内验血报告,包含血常规、凝血功能、乙肝三系、丙肝、梅毒、HIV等,必要时需生化全套及乙肝DNA。

3. 急性炎症期间不可拔牙。

4. 拔牙前告知医生您的身体状况:患有心脏病、造血系统疾病、凝血障碍、肝炎等疾病的患者应咨询医师建议决定是否拔牙。长期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稳定且在180/100mmHg以下时可以拔牙。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控制在8.88mmol/L(160mg/dl)以下时拔牙为宜。

5.药物史:长期服用抗凝药物的患者拔牙前应咨询内科医生,凝血水平正常才可以拔牙。还有放化疗史,其他特殊用药史,如骨质疏松症双膦酸盐药物使用史等,可能需暂缓拔牙。

6.特别提醒:女性患者建议避开月经期;妊娠期女性建议暂缓拔牙,特殊情况可在孕期4~6个月期间拔牙。

另外,拔牙后有一些注意事项:

●拔完牙24小时内不要刷牙漱口,不要剧烈运动,否则血凝块破裂脱落会再次出血;创口轻微渗血属于正常现象;如出血不止需及时就医。

●不要吃刺激性、太烫的食物。

●适当冰敷、加压包扎可以减轻肿胀水平。

●含漱液和抗生素可以防创口感染。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更多牙齿问题请 →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