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新疆、内蒙古、贵州等多省份相继落地口腔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立足本省医疗资源分布与行业发展实际,于1月20日发布《四川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表(征求意见稿)》,明确口腔种植领域 “技耗分离、分级定价、项目规范” 的核心改革方向,划定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的适用范围,同步规范物耗收费与医保支付规则。
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四川省主要是从三个方向落地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别是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停用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另收费物耗清单。
种植类项目总体划分:新增 28 项 + 停用 14 项:
(一)新增项目28项:
1.政府指导价项目(20 项):涵盖种植体植入、牙冠修复、植骨、3D 辅助诊疗等核心服务,明确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分级价格(三甲、三乙、二甲、二乙、二乙以下),市(州)公立机构定价不得超同等级省管标准。2.市场调节价项目(8 项):针对技术复杂的全牙弓修复种植、固定咬合重建、种植可摘修复等项目,由公立机构自主定价并备案,需综合服务成本与患者需求。
(二)停用项目14项:
包括原 “种植治疗设计”“种植体二期手术”“种植过渡义齿” 等,避免项目重复计费 —— 若现有口腔项目内涵已包含在28项新增项目中,不得叠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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